最近慈濟雖然一些作為被「討論」,從我姑姑問我,到不少朋友在討論,我的原則是說:「每個團體都有好人或是壞人,我自己當老師最清楚,我的學生有些人做好事,有些人做壞事,難道我就可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?我認識第一線的慈濟志工,都是做好事啊!」
我們看一下印光法師怎麼做好事,「戒殺放生」是佛門一大事業,當時有人提出組織成立「全國放生會」,印光法師認為這種主張不切實際,無法推行,便予拒絕。
大師的戒殺放生實施主張是怎樣的呢?他在給方子藩居士的信函裏這樣寫道:
「凡作事皆圓通,不當崖板。其一千五百元放生,當作三份。一分放生,一分買食,一分作基金。以不放生,則違施主之心;無食料,則生尚有累他人;無基金,則後難為繼。以後所有款項,均當以此為準。又款項雖多,不宜一時盡款買,以防後有欲買無款之慮。」
簡單說,做好事的錢分三筆,一筆幫助眾生,第二筆維修費,第三筆永續發展基金。慈濟原則是對,比例要再調整就更圓滿了。最後不要把錢一次花完,怕以後想買沒錢買。雖然我眼瞎,但印光法師是我的明燈,看完法師的做法,真的圓通啊。
最近奶奶住院,我放學都去看她,昨天奶奶血壓掉下去讓我很擔心,擔心到去捐一萬元給彌陀事工的急難救助,不管你對慈濟有沒有信心,好事還是要做啊!佈施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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