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新聞,我上個月看完,我很讚嘆阿信,很有廣欽老和尚的修養。面對「指名」的批評,五月天阿信卻跳出來幫市議員滅火,在臉書PO文,認為議員本於職責,提出不妥之處並沒有不當,還請大家理解並給予鼓勵,五月天本來就不能因為「帶來快樂」或「促進發展」,而破壞環境,還說最近這幾年,他們一直在開演時間和演出長度上求得最佳平衡,也改進了喇叭設置,會力求對環境最小影響。
有記者評論:「先談陳XX,不懂她為何要向歌迷低頭?她說,她從沒抵制五月天來高雄開唱,只是希望不要吵到住戶,唱到晚上 11 點半就好,也要求高雄市新聞局控管跨年活動的結束時間,降低對社會安寧的影響。她完全沒錯啊,錯的是失去理智的歌迷,買票進場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,台灣社會怎麼會淪落到「理」字說不清?反對自己的聲音出現,就灌爆對方臉書,五月天絕對不希望歌迷變成網路暴民。」
先對於記者的評論,我只想問,難道民眾沒有權力對「市議員」提出自己的看法嗎?市議員是群眾的意見領袖,你不傾聽民眾的聲音怎麼當意見領袖?而且記者本身「不懂裝懂又不查字典」,民眾到「市議員」的臉書說出自己的心聲還被當網路暴民,無辜啊!
我去查教育部辭典,暴民的解釋是「以違法或暴力行為引起社會動亂不安的民眾。」我強調的重點就是市議員的身份,有民眾來表達意見,我實在想不通這和暴民有什麼相關?到臉書留言與違法或暴力行為有什麼相關?小學生亂用語辭是可以原諒的?但記者的程度應遠勝小學生吧?
我們還原議員的質詢內容,高雄市議員陳玫娟 (2013.12.31):「還是乾脆不要五月天來跨年,要跨年去夢時代,反正五月天也會去。」
議員明明就是「不要…五月天…來跨年」,這不是抵制?什麼才是抵制?記者的水準應該要查證吧?而且我的表妹一定第一個反對,她為了聽完整的五月天,特地從台北坐車下來高雄參加演唱會卻不去參加五月天的夢時代場,議員就沒有同理歌迷的心,五月天卻有同理住戶,我覺得五月天有在盡力改善了!
而且說實在的,我想說的是,如果五月天不去巨蛋開演唱會,巨蛋怎麼有外快可以養得起來?議員自己都說只有五月天來(租)巨蛋,沒有其它團體來,就高雄市的財政來說,如果五月天在台灣的演唱會只在高雄巨蛋開唱,那對我們的財政就有很大幫助啊!對高雄的經濟沒有幫助嗎?他還是高雄的議員呢!
我可以了解巨蛋週圍的民眾有噪音污染,就像我在小港有空氣污染啊。
針對這個新聞事件,我幫阿信打分數,阿信一百分!我自己不及格,因為我不該管這件事,會破壞清淨心。那記者和議員的分數,他們自己去打了,他們有盡本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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